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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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党校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安排的通知

作者:组织科 来源:党委组织部(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)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5-03-10

各院级党组织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,促进党员发展对象思想入党、增强党员意识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经研究,学校党校于2025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培训对象

各院级党组织党员发展对象(含教职工)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培训分为课程学习、交流研讨、结业考试(开卷)三个环节,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(45分钟/学时)。

(一)课程学习

本次培训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组织实施,培训期间各分党校(各院级党组织)在大学生网络党校(http://www.uucps.edu.cn/)进行注册,登陆后绑定学习卡(附件1),组织学员进行课程学习(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绑定学习卡进行学习)。(操作流程详见大学生网络党校首页右侧“操作指南”栏目中的平台操作手册。地址:http://www.uucps.edu.cn/czzn/)。

(二)交流研讨

培训过程中,各分党校以“传承红色基因,弘扬西财精神,奋力开启学校新百年新征程”为主题,组织参训学员开展一次集中交流研讨。

(三)结业考试

培训结束后,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(暂定5月13日)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各院级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确定党员发展对象(含教职工),填写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》(附件2),由各院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查盖章后,于4月3日(周四)前报送党校(腾骧楼327办公室),同时发送名单电子版至党校邮箱。

教职工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》(附件2),由各院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查盖章后,于4月3日(周四)前交机关党委,同时发送名单电子版至邮箱。

(二)各分党校要按照《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的实施办法》要求做好培训工作,落实1名老师具体负责本期党校的培训工作,同时指定2-5名学员担任分党校培训班的小组负责人。

(三)请各分党校根据教学安排表(附件3)的内容要求,确定上课事宜,并于开课前将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》(附件3)及分党校校长和负责教师的姓名、联系方式一并报学校党校。

(四)未经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,除个别特殊情况外,不能发展入党。

(五)本期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由机关党委分党校另行安排。


附件:1.党校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卡卡号

          2.党校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

          3.党校第2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


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

2025年3月10日